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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为什么不能公开?

作者:天齐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发布时间:2024-03-17 00:14:35 浏览次数:89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接到市民报警,称彩票站工作人员故意泄露他的个人隐私。报警人小王称,前段时间自己花10元钱中了14万6千元的二等奖,可当他再次来买彩票时,发现大家都知道他中奖了。

“所有的人都拉着我问你中奖了,是彩票店老板泄露的。”小王告诉民警,自己本着财不外露的原则,连亲戚都没说。现在小区邻居都知道了,甚至还产生了谣言。“我父亲不知道在哪里兑奖,然后跟彩票店老板发信息询问,我们小区邻居还造谣说我中了一等奖,500万怎么中的。为这个事情,我妈要跟我爹离婚。”小王称还有人开始找他借钱,对他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

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为什么不能公开?

彩票店老板表示,当时接到小王父亲电话时,他当时正在打彩票,用的是免提通话。“我这里还有打麻将的人,都是他们小区邻居,也只有两三个人听到了。”民警提醒大家不要再传播此事,保护小王个人隐私。最终,在民警和周围邻居的劝说下,小王这才消了气。

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

为什么不能公开?

一直以来,关于彩票中奖者的个人信息都是热门话题,而彩票中奖新闻里的中奖者也基本都使用“化名”或“化姓”,领奖照片上绝大数中奖者都包裹得严严实实,并且彩票机构也不会公布中奖者的姓名等信息。

因此,“彩票大奖都是骗人的”“彩票中奖是假的”“从来没人中过大奖”的质疑声、造谣声不绝于耳。

那么,彩票中奖者的个人信息能不能向社会公开呢?

01

首先,保护中奖者个人信息是彩票机构的法定责任。

2009年7月1日之前,财政部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对彩票中奖者的相关信息要加以保密。2009年7月1日生效的《彩票管理条例》非常明确地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在第四十条明确了违反此规定的法律责任。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02

其次,彩票中奖者具有隐私权,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

彩票中奖者的个人信息是自然人的重要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均对自然人信息保护规定了保护规范和侵犯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03

第三,彩票中奖奖金是购彩者合法所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中奖者依法享有对其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不属于公共事务,不涉及影响或危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第三人利益,非必须向社会公开事项,公众不用必须知道中奖者个人信息。

并且,并不构成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公众的知情权限于对程序、过程和制度的知情和监督,是有限度和边界的,不能影响中奖者的人身安全、生活安宁。同样,为了保护中奖者,匿名领奖也是国际常见做法,即使公布中奖者身份,也是基于中奖者自愿,即便强制,也有完善的保障措施,而且也非绝对必须公开,比如中奖后一定时间后才能公开,或者只公开居所地所在区域等。

由此可见,保护中奖者个人信息是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中奖者自愿或者征得中奖者同意,方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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